延迟运输的情况下,托运人是否有权拒付运费?
我公司委托某货代公司出运一批货物,货代公司接受委托后,向某船公司订舱。货物延迟到港,导致收货人弃货。请问,我公司作为托运人是否有权拒付运费?
律师建议:
货运代理合同项下,货运代理人作为受托人,需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履行选择承运人、订舱等义务,托运人则需向货代支付运杂费等费用。货运代理人在承运人的选择上尽了合理谨慎之责,并按约定进行订舱、办理相关出运事宜后,货运代理人的义务即履行完毕。货运代理人按约履行了义务后,无须对货运迟延承担责任,因此托运人应向货运代理人支付运费。
此外,即便是在运输合同项下,如果发生运输迟延,给托运人造成了损失,虽然托运人可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,但针对迟延的损失赔偿或违约责任必须另案进行主张,托运人不得以运输迟延或货损为由对抗其应支付足额运费的义务。